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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制定煤礦大面積冒頂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2012年08月29日10:26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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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陝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了解到,為預防煤礦大面積冒頂事故再次發生,陝西省出台新規定嚴肅冒頂事故責任追究。
 
按照新規定,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並造成3人及3人以上死亡的煤礦,小煤礦由縣級政府實施關閉﹔其他煤礦處以500萬元罰款,停產整頓1年。同時,吊銷礦長資格証和礦長安全資格証,終身不得擔任礦長職務。對煤礦實際控制人、法人和礦長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並造成1至2人死亡的煤礦,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停產整頓一年。同時,吊銷礦長資格証和礦長安全資格証,終身不得擔任礦長職務﹔並處煤礦實際控制人、法人和礦長上一年收入100%的罰款。存在超層越界違法行為的,還要依法追究煤礦實際控制人、法人和礦長的法律責任。
 
另外,相關市、縣級煤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的,分別給予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紀律處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超層越界違法行為監管不到位的,分別給予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紀律處分﹔對政府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給予安全監管責任追究。構成違法的,對相關人員依法予以追究。
 
(責任編輯: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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