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17日12:59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原浙江溫州一農村合作銀行副行長陳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6日在溫州龍灣法院受審。據悉,陳某案所涉金額高達6671萬元。
陳某,1990年參加工作,2005年出任溫州市龍灣區農村合作銀行永興支行副行長。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11月份到2011年8月份間,被告人陳某以月息1%至3%不等的高利息向被害人陳某某、黃某某、葉某某、馮某某等54名被害人非法吸收存款,金額共計人民幣6771萬元。
據一位接近陳某的人士介紹,陳某與幾位股東合伙開了一家擔保公司,該擔保公司是沒有營業執照的無証公司。
公訴機關在起訴中指出,陳某“將資金用於開無証擔保公司放高利貸,以賺取利差。”
而黃某某等受害人又多為陳某親戚朋友。“村裡人都認為陳某很老實,他信譽很好,而且是銀行人員,大家比較信任他。”一位內部人士表示。
但在去年的溫州民間借貸危機中,陳某的擔保公司資金鏈斷裂。
2011年12月12日,陳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此前陳某已歸還被害人本金數額共計353萬元。在今天的庭審中,陳某表示願意歸還所有錢款。
據記者了解,陳某在農村合作銀行任職期間也有違規行為。2009年,陳某因考核問題被降級,后因“違規行為”被記過,並罰款3000元。2010年,陳某被農信社系統領導談話,2011年9月,陳某離職。 (趙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