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3日電 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消息,2012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的進展情況以及后續工作安排。通報指出,2011年全年共查處違紀違法干警519人,其中因貪污、賄賂、徇私枉法受到刑事追究的77人。
通報稱,2011年,各級人民法院積極整合職能資源,設立專門審判管理機構,對審判工作實行集中管理。目前,31個高級人民法院成立了專門的審判管理機構,設立審判管理機構的中、基層法院達到1369個,佔全國法院總數的39.3%,另有部分基層法院由審監庭承擔審判管理職能。專門審判管理機構的建立,奠定了人民法院審判管理體系的基礎,保障了各項審判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通報指出,2011年,全國法院執行案件的執結率為93.59%,實際執行率達到77.83%,與上年同比分別提高0.92個百分點和5.33個百分點。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有效緩解刑事被害人的精神痛苦和實際困難。自2009年以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全國范圍陸續開展,已有17個省和一些地市出台了實施意見,全國法院共救助刑事被害人約1.09萬人,實際救助資金約2.05億元。
通報稱,全國法院嚴格執行“五個嚴禁”的規定,按照《人民法院審務督察工作暫行規定》、《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暫行規定》等文件的要求,不斷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各級人民法院始終堅持把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放在重要位置來抓,2011年全年共查處違紀違法干警519人,其中因貪污、賄賂、徇私枉法受到刑事追究的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