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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特大地溝油系列案被告達20人 未當庭宣判

2012年08月30日10: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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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寧波8月29日電(記者 何蔣勇)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今天(29日)20時18分,為期5天的全國首例特大“地溝油”系列案件庭審在寧波暫告一段落。該系列案總共有20名被告人分3起案件審理。
 
記者了解到,該系列案系全國首例特大、全環節生產、銷售“地溝油”犯罪案件,被列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第一批督辦案件,分別經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浙江省寧海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寧波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高法院指定該3件案件由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
 
8月22日、23日,全國首例特大全環節生產銷售“地溝油”系列案第一起案件在浙江寧海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7名被告人是濟南博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及員工,這兩家公司也就是收購、生產、加工地溝油的企業。
 
公訴機關認為,自2007年12月起,柳某等人在明知他人將向其所購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銷售的情況下,仍將從浙江等地收購來的餐廚廢棄油經上述油脂加工廠或公司加工提煉,生產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非食用油對外銷售,從中賺取高額利潤。至案發,銷售額共達9920余萬元。
 
8月24日,整個系列案的第二起案件在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名被告人分別是鄭州市金水區的宏大糧油商行的業主袁一和為產、銷牽線搭橋的中間人程江萍,這兩人分別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被起訴。
 
公訴機關稱,通過程江萍的穿針引線,自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袁一明知格林公司生產的油脂是由餐廚廢棄油加工而成的劣質成品油,仍大量購入並加價銷往河南省新鄉市、三門峽市等地的一些糧油經營部和食用油批發部,同時,袁一自己也將收購來的油經灌裝零售給周邊的工地食堂、夜排檔、油條攤業主,銷售額共計人民幣300余萬元,故對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提起公訴。
 
8月28日、29日,全國特大全環節“地溝油”犯罪案件繼續在寧波市寧海縣法院審理。11名被告人均是河南兩家油脂企業的負責人和員工。據悉,幾名被告人“通力合作”將“地溝油”與正常豆油勾兌后出售,一年半時間銷售額就超3個億。
 
據悉,此次全國首例特大“地溝油”系列案件,由於案情復雜,3起案件均未當庭宣判。(完)
 
(責任編輯: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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