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雙學位遇公務員考試新規尷尬 恐成“地方糧票”【2】

2012年10月15日09:31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雙學位?第二學位?第二學士學位?

事實上,這兩個查詢系統,與福建省兩種“雙學位”的探索模式有關。

2009年2月,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等五家部門聯合發文,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制度。文件說,隻要符合高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的,畢業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請並免試入學,學制一般為兩年。

文件規劃了各1萬名本科、高職高專院校畢業生參加試點。在雙專業規劃中,本科應有7000人學習“福建省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三大工業主導產業、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高職高專應有9000人的專業與福建省十大緊缺領域有關。

這種以畢業生為主體的雙學位,將由校方頒發《某某學校第二學位証書》和《某某學校第二專業証書》,並在福建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本省范圍內承認學歷、學位。教育廳網站“雙學位、雙專業查詢”系統裡的,就是這部分信息。

2009年3月,《科學時報》刊文稱,這是一場“以雙學位之名尷尬突進”的“第二學士學位教育”。這篇文章區分了“雙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的不同:前者,是由高校“設計一組較少的課程(比輔修課程多些),供在校本科生在主修專業之外修讀”﹔后者,指的是“學生畢業后再開始另外專業課程的學習”。

根據1987年頒發的《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設置要由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招生和授予學位。

該文作者推斷,福建打著“雙學位”名義進行試點,可能是為了在經濟危機、畢業生就業突然困難的背景下,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使本省雙學位專業設置與產業升級調整相匹配。文末,作者還提出了希望國家完善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政策的建議。

然而,這場規劃並非一帆風順。當年6月,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通知指出,部分高校對試點存在宣傳發動不到位、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督促檢查不到位的問題。

2010年2月,福建一所省屬高校公布了“2009年畢業生返校修讀雙學位、雙專業名單”,共23名畢業生修讀教育學、法學、英語、財務管理等雙學位,最少的專業僅1人。此前,該校被分配了1000個招生指標。

在這之后,該校官網沒有出現過單獨面向畢業生的雙學位招生通知。

事實上,在這場“官方版雙學位”規劃開始之前,福建不少本科高校已嘗試雙學位教育多年了。一些學校甚至半數以上學院都開設了雙學位專業,其中法學、經濟學、外語等專業較熱門。不過,這種模式主要面向本科在讀學生,而非畢業生。

開設這種“民間版雙學位”的理由,各校普遍表述為“促進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增強大學生的社會適應性和就業競爭力”等等。各高校的輔導員通常會提醒學生:雙學位隻在省內承認,外省同學報名需慎重。近年,一些學校還會聲明,“雙學位不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及福建省教育廳網站查詢”。

與大多數雙學位考生一樣,林萍當初在2007年報名修讀的正是“民間版雙學位”。她所在的雙學位班共有約100人,一般晚上或周末上課,每周4次,每次3節,每學期共三四門專業課。正常情況下學制3年,本科畢業時,雙學位也正好修讀完了。

“任課老師一再強調,不會因為我們是雙學位學生就放鬆要求,上課必須同等對待。”林萍說。

不過,民間版雙學位起初無法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查詢。若非今年的省考新規,這部分信息可能不會這麼快被錄入“第二專業(學位)畢業生証書信息查詢”系統。

國家暫無明確的雙學位政策

事實上,民間版雙學位絕不是福建省內高校的專利。筆者調查發現,目前,北京、上海、廣東、浙江、湖北等絕大部分省份都有高校自發實行了雙學位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周光禮告訴筆者,在我國,“雙學位”這一概念最早出現於1985年第二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之后頒發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該決定指出,“改革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制度,提高教學質量”是一項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務,要針對現存弊端,積極進行教學改革的各種試驗,其中明確提到了“實行學分制和雙學位制”。

周光禮說,當時,關於什麼是雙學位、如何進行培養、待遇怎樣,並沒有具體的政策進行規定。一些學校根據自己的理解,在大學自主辦學權的旗幟下試行了雙學位。由於沒有國家統一的標准,各個學校的要求差別非常大,導致了培養質量各不相同。

1987年,《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頒布,其中明確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前提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准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

不過,目前多所高校實行的民間版雙學位顯然不屬此類,也無法適用其待遇、管理等規定。

“社會上提到的雙學位,可能有兩種理解。有的人理解的是‘第二學士學位’,就是可在教育部備案查詢的那種﹔而‘雙學位’是各個學校在本科在校生裡面搞的。不是一個概念。”周光禮說。

時至今日,在我國高等教育法、學位條例等教育法律法規中,均未明確“雙學位”的定義。不過,各高校自發實行的“雙學位”頗受一些學生的歡迎。

筆者發現,在教育部網站的政策咨詢中,教育部分別於2007年、2008年公開答復公眾留言,稱:“國家目前沒有實行所謂的‘雙學位’制度”、“我們國家尚沒有適用於‘雙學位’的相應政策”。

但在教育部網站2005年和2006年的兩個公開答復公眾留言中,卻有這樣的定義:“雙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學習了另一學科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另外一個學科的學士學位。”

10月12日,筆者在教育部官網留言,詢問關於雙學位的最新政策。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答復。

(責任編輯:王昕)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手機讀報,精彩隨身,移動用戶發送到RMRB到10658000,訂閱人民日報手機報。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