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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民因私出國怎樣辦理兌換外匯手續

2012年10月22日14:12    來源:海外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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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因私出境、探親、旅游,都可以到中國銀行兌換規定數量的外匯。換匯的手續是:

(1)要向銀行提供本人工作單位的証明文件。無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區以上人民政府的証明文件﹔

(2)要向銀行提供已辦妥前往國家有效入境簽証的護照和出境証明(兩張出境卡)。自費留學人員還需要錄取通知書的復印件﹔

(3)前往港澳需提供港澳通行証或往來港澳通行証﹔

(4)出境定居者同時還須提供前往國家或地區居住証(即定居簽証),定居簽証復印件要交銀行留存﹔

(5)出境朝覲人員要提供省級宗教事物管理局的文件﹔

凡是通過旅行社組團出境的旅游居民(護照備注欄內蓋有“僅限一次旅游出入境有效章” )由旅行社集體辦理兌換外匯手續。自行出境旅游的居民,可向中國銀行直接辦理換匯。

有一些居民因特殊需要想換外匯,須向銀行提供下列証明文件:

(1)居民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需提供有關學術組織的証明文件及居民單位匯出的外匯証明﹔

(2)居民自費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做學術報告、被聘任教等,如邀請方不負擔旅途零用費,居民應提供邀請函電、工作單位証明及出境文件。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責任編輯:朱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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