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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資金密集導致建筑工程領域腐敗多發【2】

2012年10月24日09:36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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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行業凝聚著巨大利益

據監察部網站近日披露,從2009年至今年8月底,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舉報5.07萬件,立案2.71萬件,查實2.43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1萬人,其中廳(局)級干部94人,縣(處)級干部169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794人。

“這麼多干部因為工程問題被查處,說明工程領域確實存在很多問題,也証明工程領域確實需要專項治理。建筑工程領域是一個資金密集、權力集中且重大的領域,實踐証明,缺乏監管和監督的權力肯定會產生腐敗,在建筑工程領域正是如此。”北京市律師協會建設工程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王文杰說。

與巨大的利益相比,重在加強公正公開的工程建筑領域招投標制度的實施一直都難盡如人意。

據了解,2000年,我國正式頒布實施招投標法,明確強制招標的范圍包括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和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以及國外貸款或援助項目。而招標規模的標准則由各省自行規定。

“這些年來一些招投標流於形式,特別是個別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投標,個別掌握資金和項目審批權的部門或領導干部直接或變相推薦施工企業,其背后往往都存在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王文杰說。

(責任編輯: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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