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教育部發布《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2012年10月16日09:19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本報北京10月15日電(見習記者鄧暉)教育部日前印發《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倡導珍惜童年生活獨特價值,尊重幼兒學習方式和學習特點,尊重幼兒發展個體差異的教育理念,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學習和用“一把尺”衡量所有幼兒。

據介紹,《指南》主要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描述幼兒學習與發展,分別對3-4歲、4-5歲、5-6歲三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麼、能做什麼,大致可以達到什麼發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並根據幼兒的學習與發展目標,針對當前學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誤區,列舉了一些教育途徑與方法,指出了錯誤做法對幼兒終身發展的危害。

在很多家長非常關注的語言和科學領域,《指南》強調要在生活情境和閱讀活動中萌發幼兒對文字的興趣,反對通過機械記憶和強化訓練過早識字﹔強調成人要善於發現和保護幼兒的好奇心、求知欲,注重探究過程,反對學前教育“小學化”“提前化”的傾向。

該負責人還強調,《指南》中的各學習與發展目標不能簡單、直接地用作幼兒園的具體教育活動目標和活動內容,應該根據幼兒的興趣和需要,允許幼兒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達《指南》所呈現的發展“階梯”。

(責任編輯:夏麗娟)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手機讀報,精彩隨身,移動用戶發送到RMRB到10658000,訂閱人民日報手機報。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