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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酒茅台”商標遭強烈抵制 汾酒打響阻擊第一槍

2012年08月07日09: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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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7日電(財經頻道 秦辰)因貴州茅台貴州申請“國酒茅台”商標引發的風波還在持續。昨日,汾酒集團對中新網財經頻道表示,已正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的商標局遞交了商標異議申請書。這也意味著汾酒集團打響了阻擊“國酒茅台”的第一槍。
 
“國酒茅台”商標通過初審引抗議 汾酒質疑其“暗箱操作”
 
本次風波的起因,在於貴州茅台申請的“國酒茅台”商標近日通過了商標局初的步審查。消息傳出后,立即引來行業競爭對手和業內人士的炮轟與抗議。8月4日,《中國証券報》的報道就指出,包括五糧液、山西汾酒、西鳳等在內的眾酒企紛紛表示茅台注冊為“國酒”將會影響到整個白酒行業,均表示將會對此提出異議。
 
而此前,汾酒集團文化中心主任柳靜安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採訪時也直言,茅台此舉是對公平公正的挑戰,因此不應該讓它注冊成功。“這對整個酒行業,特別是白酒行業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這是肯定的。”他說。
 
“為什麼之前的5次申請駁回,而現在又公示了?”這是柳靜安在接受採訪時說的最多的話語之一。他直言:“我覺得這裡面如果有暗箱操作的話,那就更不應該了。最重要的是按法律辦事,看它是否違反了商標法。我們呼吁法律專家站出來對這件事進行討論。”
 
對此,中新網財經頻道曾試圖聯系貴州茅台的宣傳部長,但其辦公電話始終提醒“您撥打的電話忙”。記者輾轉聯系到茅台方面的相關負責人,但該負責人表示:“我們這邊拒絕接受採訪,再見。”
 
汾酒打響反擊第一槍 異議申請書:難道茅台有特權?
 
6日,汾酒向中新網財經頻道發來對“國酒茅台及圖”的商標異議申請書。申請書顯示,汾酒方面的異議請求為:請求裁定異議人的異議成立,不予核准被異議商標注冊。該申請書的提交,也意味著汾酒正式打響了阻擊“國酒茅台”的第一槍。
 
汾酒集團在商標異議申請書中指出,被異議人(貴州茅台)生產的個別白酒產品盡管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但不能因此認定被異議人在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類別上提供的相關商品(如酒、葡萄酒、果酒等)已達到“代表或象征國家的酒”或“在一國內最好的酒”(“中國最好的酒”)的水平。
 
就“國酒”具有“代表或象征國家的酒”的含義而言,曾作為國宴用酒的酒均可稱為“國酒”,但從沒有任何國家機關對哪些酒可以作為國宴用酒做出過明確規定。此外,申請書中還指出,被異議商標整體上構成對酒商品質量和其他特點的描述,也缺乏顯著性。被異議商標中的“酒”字是酒類商品的通用名稱,依據《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屬於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
 
汾酒方面同時指出,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被異議商標違反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准》的有關規定。“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注冊商標的形式授予被異議人的酒類商品‘國酒’的榮譽稱號,將構成超越行政職責范圍的行政違法行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職責看,其並無授予某一企業的酒類商品‘國酒’榮譽稱號的權利或職責。”汾酒集團在申請書中說道。
 
同時,汾酒對這一事件的憤怒也顯而易見。其在商標異議申請書中直言:“令人費解的是,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准》要求對首字為‘國’字商標的申請商標應當嚴格審查兩年之后,與此前曾被商標局五次駁回的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被異議商標卻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公告,難道被異議人享有特權?《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和第十一條第一款對其沒有法律效力?”
 
此前已有律師事務所提交異議申請 商標若通過終審恐引發全行業效仿
 
據了解,汾酒集團可能是酒企中第一個提出異議申請的企業。不過,據中新網財經頻道了解,早在上周就有律師事務所就這一問題向商標局提交了異議申請。
 
日前,中新網財經頻道收到北京市世紀律師事務所發來的郵件。郵件顯示,北京市世紀律師事務所已於2012年7月30日、31日分四次,以商標異議申請人的身份向國家商標局通過郵寄方式遞交該商標異議申請。對此,北京市世紀律師事務所在郵件中表示,此舉的目的在於:“從公益角度考慮,為推動國家商標法律制度的完善,維護商標秩序。”
 
此郵件從另一個側面說明,這場對“國酒茅台”狙擊戰,已遠非行業內部的爭斗。《中國証券報》的分析認為,茅台此舉之所以引起業內的強烈反對,同“國酒”背后的利益鏈條有很大關系。東方証券報告稱,若這次茅台成功獲得國酒商標,將進一步提升公司在白酒行業中的龍頭地位,對公司形成利好。若茅台申請成功,將有利於產品價值提升,並進一步推高公司估值。
 
不過,茅台若想通過終審恐怕困難重重。僅輿論方面就面臨了不小的壓力。此前《錢江晚報》就撰文稱“這個‘國’例開不得”。《錢江晚報》認為:酒還是那個酒,何必非要戴一頂“國”帽。“國”帽高聳,價格隨之走高?國酒,國煙,國嘴,國手,國字臉……通通都“國”了,就無所謂國不國了。
 
此前業內人士也指出,如果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其他白酒企業可能仿效貴州茅台的做法。事實上不僅白酒行業,其他行業也可能出現“國藥”、“國車”、“國奶”等等申請,對社會商業環境將產生不可預估的負面影響。
 
(責任編輯: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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