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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擬假期免費引思考 超期收費仍待解決

2012年08月02日14:13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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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稱,今后重大節假日期間,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的通行費將有可能被免除。免費通行的時間范圍為:春節、清明、勞動節、國慶節等4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辦確定的上述節假日連休日。
 
據稱,這個節假日公路免費通行的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盡管目前還沒有看到國務院的最終批復,但這個消息已經在網絡上備受關注。
 
近年來,每逢重大節假日,由於出行車輛較多,收費的高速公路常常擁擠不堪,由此也引起公眾關於“高速路不高速時是否應停止收費”的討論,進而形成更深層次的疑問:收了錢的高速公路運營者究竟該承擔怎樣的責任,交了高速費的消費者可以擁有哪些權利?
 
超期收費何時終止
 
公眾有關節假日公路免費通行的呼聲已經持續多年,從今年開始,這種呼聲得到相關部門的一些反饋。
 
交通運輸部5月發布消息稱,有關部門對重大節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的可行性進行了認真研究,並已起草實施方案,正在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7月26日,該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表示,這個方案有了新的進展,有關部委已經協調一致,方案正按程序報批,批准后將盡快出台實施。
 
這個正在等待國務院批復的方案讓眾多車主滿懷期待,是否在不遠的將來,那些超期收費的高速路也能真正實現免費?
 
近幾年,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社會。2011年6月14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聯合發出通知,宣布從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將開展收費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其間禁止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費﹔收費期滿的公路收費項目,要堅決撤銷。同時,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點)。
 
一年的專項清理已經過去,但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卻屈指可數。
 
在此次北京暴雨中造成100多輛機動車被淹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原名京石高速公路,是北京第一條收費高速公路,1987年11月開始收費至今。近年來,有關停止該高速公路超期收費的建議不斷。
 
1992年,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就建議,“停止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收費”。2005年,北京市審計局向北京市人大代表出具的報告讓李淑媛驚訝,原來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后還剩余近6億元。這份報告還顯示,修建京石高速的10.1億元總投資中,有5.4億元來源於養路費,佔了半數以上,貸款隻佔較少部分。
 
而在2004年,北京市路政局曾在一份答復書中提到,“據首發公司測算,京石公路還清貸款本息的時間是2026年。”
 
2008年北京11位人大代表建議取消京石高速杜家坎收費站,但該高速公路的經營期限顯示,將收費至2029年12月31日。
 
在全國,這樣的高速公路不勝枚舉。1994年4月,成渝高速重慶段開始收費, 1999年9月,該高速公路就已收回了18億元的建設投資。但至今這條高速公路仍在繼續收費。投資33.8億元的濟南至青島高速公路,經測算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收費年限為12.65年,但批准的收費年限為30年。
 
1984年,國務院提出“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創立了車輛通行費收取制度。通過貸款,一批高速公路迅速修建起來。這些高速公路原本應該在還完貸款之后停止收費,但就在這個過程中,還貸公路卻通過變更經營主體等方式變成了經營性公路。
 
以京港澳高速(原京石高速)為例,在1993年12月以前,京石高速屬於政府收費還貸公路。但到1993年12月,該高速公路50%的收費權由北京經濟發展投資公司取得。1999年12月,首發公司取得該高速公路的經營權,這條公路就由政府收費還貸公路徹底變成了經營性收費公路,並且重新獲得30年的收費期限。這樣一來,這條高速公路的收費年限就被拉長到了42年。
 
盡管早就還清了貸款,但一些高速公路依然有權繼續收費。高速公路隨之成為“印鈔機”。據2010年的數據,全國19家主營業務包括路橋收費項目的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為59.14%,平均淨利率也達到35.51%。
 
是什麼讓高速公路運營單位如此輕鬆地賺錢?從法律上看,199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對收費公路作出了規定,但缺少對細節的規定,導致很多還貸公路在收費10年左右之后都通過變更經營主體轉變成了經營性公路,並且從轉讓之日起重新計算收費年限。
 
2004年,《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對此進行了規定,要求政府必須明示“轉營”依據,而且經過聽証等環節。但是,這個時候,很多高速公路已經完成了經營性道路的轉變。2008年,國家審計署公布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針對這種超期收費情況,作出的結論是“不合理但不違法”。
 
這種不合理的情況何時能夠解決?至今看不到答案。
(責任編輯: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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